首页/
会议议程/
会议议程的特点会议议程的特点
(一)会议议程的含义 把一次会议的各项议题按照一定的原则和顺序编排起来并以文书的形式确定下来就是会议议程。
(二)议程的结构和写法
1.标题。由会议全称加上“议程”二字组成。
2.稿本或题注。议程如需提交大会审议表决,应在标题后面或者下方居中用圆括号注明“草案”二字。议程如已获大会通过,则去掉“草案”二字,在标题下方注明该议程通过的日期、会议名称,并用圆括号括入。无需大会通过的议程可注明会议的起迄日期,如:(1999年3月5日―3月8日)。
3.正文。议程的正文要概括地说明会议每项议题性活动的顺序,多使用无主句,用序号标注,句末一般不用标点,如:“一、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总理李鹏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
4.落款。由
会议组织机构确定的议程应当标明制定机构的名称,如“秘书处”。由会议通过的议程不用标写落款。
5.制定日期。无需大会通过的议程要标明制定的具体日期。
相关文章
·茶话会会议议程·会议议程概念·如何拟订会议议程?·会议议程的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