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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管理工作会议提出“四个转变”中小学管理工作会议提出“四个转变”
昨天召开的全市中小学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学校和教师必须将主要精力用在抓课堂教学质量、抓课堂常规管理上,千方百计促进课堂教学质量的有效提高,通过增强学生学习效率,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全市中小学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对教师、对教学各环节的管理,着力实现四个转变,即在办学方向上,从重视升学向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素质人力资源转变;在培养对象上,从只重视少数尖子学生向面向全体学生转变;在培养目标上,从只重视智育向德、智、体、美等“诸育并举”转变;在培养途径上,从只重视课堂教学向课堂教学高效化、课外活动规范化、社会实践制度化转变。
全市中小学管理工作会议强调,必须大胆改革创新,尤其是在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方面,要从坐、站、听、行、写、问、答等最基本的行为习惯入手,从走路轻声、遵守活动纪律等学生容易做到又往往容易被忽视的小事抓起,从穿衣、穿鞋、洗涤、卫生值日等学生看得见、摸得着、有效果的事情做起,让学生听得懂、学得会、记得住、用得上,真正帮助广大学生学会做人,学会生活,学会学习,学会健体,学会审美,学会创造。
杜绝“一边免费
一边乱收费”
我市将进一步规范
农村义务教育收费
从市物价部门获悉,为坚决制止学校的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农民的教育负担,2月28日,市物价局、教育局和财政局在新学期开学当天联合转发了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的通知,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收费工作实施进一步规范。
《通知》明确指出,从2007年春季学期起,各县(市、区)及省辖市市区范围内农村乡镇(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除向学生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外,原“一费制”规定的其他项目一律不得收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取消有关收费项目后,相应的合理支出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并由财政部门在预算内足额安排。
《通知》特别强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所有规定的教学内容必须纳入正常课堂教学之中,不得举办或与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重点班、提高班、兴趣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等;不得将教育、教学设施出租给校外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面向学生的各种名目的辅导班;学校应向学生开放微机房等活动场所,不得另行收取费用。
据悉,在春季开学后,我市将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凡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收费项目将一律废止。对违规收费行为,相关部门将严肃查处,坚决杜绝“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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