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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会议名称辨党的会议名称辨
在我们党的历史上,为解决一些重大问题或提出重要决策曾经召开过多次党的会议,由于会议的时间及人员组成的不同而被命名为不同的名称。党的会既有届次之分,也有诸如“扩大会议”、“工作会议”等区别。许多同学对这些名称区分不清而产生一些混淆。在此我想谈一谈自己的一些粗浅认识,希望在党的会这个问题上对读者有所帮助。
中国共产党是在民主革命时期产生的政党,党的重要问题的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所以在一定时期,针对一些重大问题要召开全国代表大会。全国代表,当然要从全国各个阶层、各个行业的党员中选举出来,能够代表全体党员的意志。这样的会议按顺序排列叫“党的第*次全国代表大会”,简称“*大”。从中国共产党成立至今,这样的会议召开过十六次。中共“一大”宣告了党的成立;中共“二大”确立了党的民主革命纲领;中共“三大”确定了建立革命统一战线的方针;中共“七大”确立了毛泽东思想的地位;中共“八大”正确分析了三大改造完成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规定了党的总任务并提出了“既反保守又反冒进,即在综合平衡中稳步前进的”经济建设方针;中共“九大”是在极不正常的情况下召开的,大会肯定了“文化大革命”及其错误理论,把林彪定为毛泽东的接班人并写进党章;中共“十大”批判了林彪反革命集团的罪行,但并没有纠正“文革”的错误,江青集团地位上升,并结成“四人帮”;中共“十二大”,邓小平提出了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中共“十三大”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确立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中共“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共“十五大”,江泽民作了《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的报告,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并写进党章,确立了邓小平理论的历史地位;刚刚过去的中共“十六大”,又对党章作了重大修改,把“三个代表”思想写进党章,确立了江泽民“三个代表”思想的历史地位。在“*大”上当选的党员称为“*届党代表”或“*大党代表”。根据现在党章的规定,中央委员的任期为五年,也就可以说一届党代表的任期是五年,每五年召开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但这也不是固定不变的,可根据情况提前或推迟。一届全国代表大会一般只开一次,也有特殊情况开第二次的被称为“*大二次会议”,如八大二次会议是1958年5月5日-23日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代表大会的第二次全体代表会议提出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的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否定了“八大”确定的“既反保守,又反冒进,即在综合平衡中稳步前进”的正确方针。
“全国代表大会”开会期间要选举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全国代表大会”闭幕后,全体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立即举行第一次中央全会,即“*届一中全会”。“中央全会”在两届“全国代表大会”之间,最少要每年召开一次,有时也可不定期召开,每年两次或更多。“中央全会”有权力做出党的最高领导层的调整和重大问题的决策。例如:七届二中全会解决了中国由新民主主义革命向社会主义革命转变的重大问题;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做出了改革开放、“拨乱反正”的重大决策;十三届四中全会选出了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十三届五中全会同意邓小平退休;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江泽民辞去军委主席职务胡锦涛接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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