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产业网
——《会议》杂志官方网站
搜索文章
首页
产业动态
《会议》杂志
青道文章
《会议》 数据发布
第十一届中国会议产业大会
会链接
城市动态
首页
> 城市动态
《河南省促进会展业发展暂行办法》将实施 办展要提前30天登记
2014年09月28日
来源:
大河网
围观:
1031
次
分享到:
微信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QQ空间
为规范河南省
会展
市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昨日,河南省商务厅对外发布《河南省促进会展业发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有的小展会并没有达到20%外商比例,却宣称为国际展,欺骗消费者。还有的展会为了售出摊位,不顾展览品质量,使假货、侵权产品借展会销售。这些都不利于我省会展业健康发展。”商务厅服务贸易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办法》指出,今后我省商务主管部门,将负责对冠名“河南省”的会展、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及其他国际性会展,以及由党政机关主办或者由财政出资的会展进行登记。而各省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将对冠以各市名称的会展进行登记。各办展单位在会展招展信息发布之前30日需到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处进行登记。
《办法》规定,办理信息登记时,主办单位应当提交招商招展方案,紧急情况应对方案,知识产权保护方案,举办需经审批的会展,还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主办单位举办会展,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并拥有与会展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此外,举办单位应当在会展现场设立投诉处理点,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并处理相关投诉。
上一篇:
香格里拉酒店集团•北海MICE考察之旅
下一篇:
台旅会首次组织大陆会奖考察团赴台考察 高雄成新亮点
《会议》杂志
总第79期
会议活动
+
第十届中国会议产业大会(CMIC2017)
+
2017中国(杭州)会议与奖励旅游产业交易
+
2017中国会议产业大会(云南)夏季峰会
客户服务
+
意见反馈
+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投稿:news@meetingschina.com
电话:010-62550268
联系:huiyi100@163.com
北京亿文思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 08100742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