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40 股票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07-36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
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
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
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1、现场
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9月24日上午11: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7年9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07年9月23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07年9月24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
会议召开地点:新疆博乐市红星路158号新赛股份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武宪章先生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90,147,952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0.08%,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代理人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88,726,528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9.2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421,42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79%。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35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410,83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56%。
公司部分董事及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保荐机构代表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李大明律师到会见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提案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配股资格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检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配股政策和配股的有关规定,具备配股资格,同意公司提出配股申请。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92,076,318股,占本次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5.36%;反对3,413,337股, 占本次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53%;弃权1,069,134股, 占本次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11%。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92,022,218股,占本次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5.30%;反对3,441,837股, 占本次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56%;弃权1,094,734股, 占本次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14%。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的方式发行。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92,014,018股,占本次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5.29%;反对3,387,737股, 占本次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51%;弃权1,157,034股, 占本次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20%。
(3)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以公司2006年12月31日总股本180,000,000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本次股东可配售股份总数为54,000,000股。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92,014,918股,占本次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5.29%;反对3,388,137股, 占本次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51%;弃权1,155,734股, 占本次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20%。
本公司控股股东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已承诺以现金足额认配其应认配的股份。
(4)配股价格及定价方法
本次配股拟以配股说明书刊登日(不含刊登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流通A股股票收盘价之算术平均值的一定折扣作为配股价格,具体价格由公司根据配股实施时市场的实际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配股价格的定价依据为:
定价依据:①配股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后的每股净资产值;②参考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和市盈率情况;③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及项目资金使用安排;④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91,863,618股,占本次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5.14%;反对3,539,037股, 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