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于2007年9月24日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
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07年10月15日上午9点
3.会议地点:公司培训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审议时采用累积投票制度。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7年9月2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机构代表、其他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07年10月13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董秘办)。
2.登记时间:2007年10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邮编528225)。
五、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28225
电话:0757-86695590
传真:0757-86695225
联系人:冼树忠、张盼
2.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七、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累积投票:
累积投票:
累积投票: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及期限: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为委托人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