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更正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2007年8月26日公告了《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07-032),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时间是2007年10月11日。由于疏忽使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召开时间在个别媒体和网站上误登为2007年10月17日,现特此更正。
本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一、召开
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10月11日(星期四)上午9时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4楼
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与会股东(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有关
议案
5.出席对象:
(1)截止2007年10月9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
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律顾问。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1)关于认购长城证券非公开募集股份的议案
(2)关于投资加纳燃机电厂项目一期工程的议案
(3)关于承接能源集团5亿元企业债券债务的议案
(4)关于承接能源集团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新增债务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2.披露情况:提案(1)至(4)内容详见2007年9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公司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及对外投资等公告。提案(5)详见2007年7月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3.特别强调事项:
提案(1)、(3)、(4)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码卡、其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的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7年10月10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授权委托书、股东代码卡、其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的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5-83025351;传真:0755-83025325;
联系人:张 涛、黄国维。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注明对会议各议题行使(赞成/弃权/反对)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