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07-018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马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9月19日以传真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9月24日下午在公司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马兴法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资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评估机构评定的净资产值16,116.94万元为准,按齐重数控总股本7,255万股为基数,折合每股净资产为2.22元。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每股2.22元的价格向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重数控”)注入资金30,069.90万元,用于增资扩股,由于齐齐哈尔国资委放弃本次增资,增资扩股后齐重数控股权结构如下:

本事项尚需通过中国证监会和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增资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有利于实现公司发展战略,扩大公司规模,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从而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齐重数控最近三年及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资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报告书》)

经过对齐重数控的评估和审计,黑龙江中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齐齐哈尔齐达土地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和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中龙评报字[2007]4号资产评估报告”、“齐齐哈尔市齐达[2007](估)字第0013号土地估价报告”和“浙天会审[2007]第1778号审计报告”。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上述机构对齐重数控的财务数据进行了调整,将原用于安置职工费用的余款12,318.79万元,由资本公积调整为其他应付款,净资产相应减少12,318.79万元;同时又将原享有的各级政府补贴2,000余万元,由负债调整为资本公积,从而增加净资产2,000余万元。由于上述原因本次公告的齐重数控净资产数据与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决议公告中的未经审计的净资产数据有偏差,故以本次评估结果为准。

2、会议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资北京时代新人轴承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促进北京时代新人轴承有限公司的发展,增强其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在冶金轧机轴承、石油钻机轴承上的竞争力,公司根据发展需要,拟以自筹资金对北京时代新人轴承有限公司增资5766万元人民币,以提升控股比例。增资完成后,北京时代新人注册资本变更为9000万元,其中天马股份占86.41%。(详见本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北京时代新人轴承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特此决议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07-019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马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9月19日以传真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9月24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建冬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资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增资齐重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重数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全体股东公平、合理。本次增资齐重数控如获中国证监会批准且增资完成后,天马股份的将成为齐重数控的控股股东,这将实现天马股份的发展战略,提升天马股份的核心竞争力,从而带动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符合广大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本次增资齐重数控是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2、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北京时代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