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根据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签署的《建信货币市场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建信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公司应向中国建设银行支付持续性销售服务费人民币7,732,220.67元。公司近期已向中国建设银行付清该笔款项。

根据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签署的《建信基金2007年持续性营销活动协议》(参与基金:建信恒久价值基金),公司应向中国建设银行支付持续性销售服务费人民币11,237,957.57元。公司近期已向中国建设银行付清该笔款项。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七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