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被纳入同业拆借申请范围

  本报讯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同业拆借管理办法》,信托公司与其他5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一起列于16类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进入同业拆借市场的金融机构之中。

  “办法”规定,证券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在申请进入同业拆借市场前最近两个年度须连续盈利,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拆入资金的最长期限为7天。信托公司最高拆入限额和最高拆出限额为不超过该机构净资产的20%。(金子)